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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报告
第二季度
201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注:自2019年6月5日起增设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份额,仅A类份额上市交易。详情请见管理人网站公告。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6月5日起增设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份额(代码:007230)。详情请见管理人网站公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兴全沪深300指数(LOF)A
兴全沪深300指数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净值表现所取数据截至到2019年6月30日。
2、按照《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2010年11月2日至2011年5月1日。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3、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6月5日起增设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份额(代码:007230)。详情请见管理人网站公告。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职务指截止报告期末的职务(报告期末仍在任的)或离任前的职务(报告期内离任的)。
2、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基金成立时即担任基金经理)或公司作出聘任决定之日(基金成立后担任基金经理);离任日期指公司作出解聘决定之日。
3、“证券从业年限”按其从事证券投资、研究等业务的年限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各投资组合之间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进行统计,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差异的来源、考察是否存在非公平的因素。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虽有中美贸易摩擦影响造成市场波动,核心资产表现突出,行业龙头相对和绝对收益均很显著,反映出A股市场表现重回价值正轨。相反,一季度“业绩爆雷”指数表现抢眼的扭曲状态被修正。很多无厘头炒作的概念股、爆雷股、绩差,呈现从哪里来回那里去,并还在不断创出新低的道路上。
监管部门的各项举措和二季度的市场表现与我们一季报及长期坚持的预判是吻合的,这不仅进一步坚定了我们的信心,也在不断改善市场的预期和投资理念。许多以及还将继续发生的过山车般的表演,不断告诫与警示投资者,A股市场回不到过去鸡犬升天、胡乱炒作的时代了。
本基金的权益组合始终坚持根据产品属性,在行业及风格合理分散的前提下,坚定持有那些估值安全,流动性较好的行业及龙头公司。在此基础上深入挖掘其他有特色,当前财务健康、估值被严重低估,未来发展有潜力的公司。除此之外,不断挖掘各种无风险、低风险下的绝对收益和超额收益的投资机会也是本基金管理人始终坚持的工作重点。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兴全沪深300指数(LOF)A基金份额净值为1.948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0%;截至本报告期末兴全沪深300指数C基金份额净值为1.947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3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0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股指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并且未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1、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转换转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转出份额。
2、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6月5日起增设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注:买入/申购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资、转换转入份额,卖出/赎回总份额含转换转出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对本基金进行交易。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1 、“申购金额”包含份额申购、转换转入、分红再投资等导致投资者持有份额增加的情形。
2、 “赎回份额”包含份额赎回、转换转出等导致投资者持有份额减少的情形。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基金设立的文件
2、《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6、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原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http://www.xqfunds.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